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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 news 2010/10/08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家住苗栗市武姓越南籍女子,離家後和彭姓男同事同居,她的丈夫上個月會同警方抓姦,當時武女穿著性感薄紗,彭男僅著短褲,2人辯稱以抱枕隔開同眠,否認有性關係;但檢方認為有違常情,將2人起訴。 檢方調查,彭姓男子5月租下苗栗市1間套房供武女居住,9月4日上午,武女丈夫會同警方抓姦,當時武女身穿薄紗睡衣躺在床上,彭男赤裸上身只穿短褲。 2人否認偷情,彭男辯稱每隔幾天就去武女住處打電腦,雖有過夜、同睡一床,但中間以抱枕隔開;現場雖沒有找使用過的保險套、衛生紙等證據,但2人衣衫不整,且套房內有2人衣物與生活用品,警方仍依法送辦。 檢方認為,孤男寡女共處一室,已有瓜田李下之嫌,同床共眠更說不過去,加上女的穿薄紗、男的裸上身,卻硬說沒有性愛有違常情;且武女已婚,卻不避諱與男子共眠,因此認定雙方有姦情,予以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