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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婚的45歲黃姓男子,因工作認識小他13歲的傅姓女子,2人因朝夕相處日久生情,黃妻因而起疑,去年10月,黃妻在老公車上放錄音筆,連續2天錄到丈夫與傅女「車震」時的性愛呻吟,及鹹濕對話:「流出來了,會弄髒車子…」黃妻氣炸怒告2人通姦,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,錄音為違法取得證物,不具證據能力,加上無其他證據證明2人性器接合,因此今將2人不起訴。 據悉,黃姓男子為某企業主管,傅女則為黃男下屬,2人因業務需要時常朝夕相處,黃男見傅女年輕貌美、身材姣好,忍不住對她動心,傅女也因黃男成熟、體貼,不顧黃男已有婚姻,常與黃男出雙入對。黃妻見丈夫對她日益冷淡,晚上更不時駕車晚歸,懷疑丈夫外遇,卻苦無證據。 去年10月29日,黃妻的錄音筆未關機掉落丈夫車上,竟連續兩天錄到丈夫與傅女疑似在車上翻雲覆雨的喘息聲、呻吟聲與對話,其中甚至還說道:「都是你,流出來了啦,會弄髒車子,怎麼辦?」黃妻聽聞怒不可遏,提告2人通姦罪。 檢察官開庭時,黃妻稱「不小心」把錄音筆掉在車上未關機,才錄到2人車震呻吟;黃男及傅女皆辯稱,案發時間距今過久,已不記得當時發生何事,並堅決否認有通姦、相姦的行為。但黃妻不管是故意或不小心把錄音筆掉落在車上側錄到此內容,已涉及妨害秘密罪,這部分黃男、傅女未提告。 檢察官認為,錄音筆雖有錄到疑似2人性愛聲音及對話,但無直接證據證明2人有性交行為,認定罪嫌不足,今予黃男、傅女不起訴處分。 來源: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