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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09/15/138-2335474.htm 報復丈夫外遇 妻找老公同事上床 NOW news 2008/09/15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 新竹市一名林姓女子為了報復丈夫外遇,竟找上丈夫的一名徐姓同事做愛,並多次傳曖昧簡訊挑逗對方,事後林女通姦一事被丈夫發現,丈夫怒而向徐男出妨害家庭告訴,合議庭法官判徐男有期徒刑5個月。 根據平面媒體報導,林女丈夫和徐男兩人原是竹科同事,之後一起被調往南科工作,去年9月,林女懷疑丈夫外遇,於是找上徐男幫忙調查,林女為了報復丈夫,索性「各玩各的」,要徐男幫她介紹男友,徐男趁機毛遂自薦,兩人因此發生關係三次;徐男表示,他曾經想喊停,卻被林女傳來的簡訊誘惑,因此陷入情慾當中。 林女丈夫與徐男不僅熟識,而且是科技公司同事,兩人同時從竹科被調往南科工作,去年9月間,林女懷疑先生有外遇,因而心情不佳,卻給了徐男可乘之機,林女多次要徐介紹男友給她,徐竟見獵心喜地說,「就我好了!」之後幾天林女就南下找徐,兩人在台南縣永康市、仁德鄉等地汽車賓館開3次房間。 徐男說,第一次發生關係後,他跟林女說,「我們不應該這樣子」,可是林女卻說,她老公在外面有女人,她也要報復他;徐說,自己原本想叫停,然因林女又一直傳曖昧簡訊,像是「我好想要,你能再給我一次嗎?」徐禁不起誘惑,所以才接二連三地再發生關係。 合議庭法官認為,被告徐男和林女丈夫為舊識,竟與其妻子相姦,妨害別人家庭生活美滿,因此連續判他3次通姦罪,每次徒刑2月,最後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5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