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 關於我們
服務項目
徵信新聞
法律常識
女人心事
媒體報導

服務項目
婚前徵信
外遇抓姦
感情挽回
跨國專案
離婚協助
家暴協助
詐騙行為蒐證
網路犯罪搜證

徵信社
免費法律諮詢
徵信社費用
感情挽回

優良徵信社會員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目前位置>首頁>徵信新聞 > 與女家教通姦?! 男:尿急借廁所
徵信社
• 與女家教通姦?! 男:尿急借廁所


NOW news 2009/02/10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一名女家教被控妨害家庭,她疑似跟男主人幽會通姦,並被女主人抓姦在床,人贓俱獲,但高雄地檢署偵結認為,雖然男主人與女家教衣衫不整、共處一室,啟人疑竇,但因並無搜到保險套或衛生紙等直接證據,因此予以不起訴。

高雄一名擔任家教的廖姓女老師,因於去年9月間凌晨,在她擔任家教的男主人家房內,被女主人會同警方抓姦,當場查獲2人僅著內褲、睡衣共處一室。

但廖女及該男主人都否認有姦情,廖女辯稱,「僅穿睡衣躺在床上,沒做其他事」;男主人更辯稱,「因尿急如廁,才進入廖女房間借用廁所,才遭其妻誤會兩人有曖昧行為」。

檢察官偵查後指出,雖然男主人與女家教衣衫不整共處一室,引人遐思,且在道德上並非無斟酌的餘地,但因無直接沾有雙方體液的保險套、衛生紙等證據,且查無其他積極事證,證明他們有通姦、相姦的犯行,所以予以不起訴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
各區免費諮詢專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