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 關於我們
服務項目
徵信新聞
法律常識
女人心事
媒體報導

服務項目
婚前徵信
外遇抓姦
感情挽回
跨國專案
離婚協助
家暴協助
詐騙行為蒐證
網路犯罪搜證

徵信社
免費法律諮詢
徵信社費用
感情挽回

優良徵信社會員

Valid XHTML 1.0 Transitional

目前位置>首頁>徵信新聞 > 開房間幽會四次 性侵告不成
徵信社
• 開房間幽會四次 性侵告不成

聯合報 2009.04.20

桃園縣李姓婦人(35歲)發生婚外情,和賴姓男子數度開房間幽會,被丈夫懷疑外遇後,聲稱遭對方性侵,由丈夫陪同控告情郎妨害性自主。

賴姓男子為了證明清白,找到二人至少四次到汽車賓館開房間的住宿等證據,甚至有監視器畫面,檢察官相信他的說詞,認為難構成性侵害,李姓婦人的丈夫今天改口控告妨害家庭,檢方將另行偵辦。

上一篇】 【返回真實案例】 【下一篇

各區免費諮詢專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