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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新聞網 2007/07/20 記者:記者劉峻谷/台北報導 與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的武姓女子,為了報復情人分手,寫信給他的太太自爆戀情,還在網站自抒當第三者的心情。不過,這麼做代價不小,士林地方法院判她須賠償四十萬元給情人的老婆。介入他人婚姻的武姓女子在網站留言「他曾經說過,我是他所有女人中最好的」、「現在與惡魔共枕的是他無辜的老婆,始終不知道跟別人共用一根管子…」,這些留言,成為法官認定武姓女子妨害家庭的證據。近五十歲的王姓男子與葉姓女子結婚廿年,育有三名子女,感情融洽。王姓男子九十年間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卅多歲的武姓女子,婚外情一直到九十四年五月分手。葉姓女子去年接到一個包裹,內有一封信細說她丈夫外遇的情節,以及列印自某一網站新聞台台主寫在留言板的日記,內容是介入他人婚姻成為第三者的心情。葉女查看信中所指的網站,發現網站台主以「紅花雨」為名,在「我愛的人是魔鬼」主題中自抒戀情,台主貼上去的「魔鬼」照片竟是她丈夫。葉姓女子指出,因包裹寄到她工作的會計師事務所被不知情同事拆閱,丈夫外遇的事傳開令她羞愧辭職,因此向武女提出精神、工作損害賠償兩百萬元。法院審理時武姓女子坦承與王姓男子外遇,包裹是她寄的。但她辯稱,王姓男子騙她已與元配離婚,她才和他交往;後來她想分手,王姓男子威脅若分手就不還錢,她被迫繼續與他交往。她氣王姓男子對她始亂終棄,才想讓他的妻子知道他外遇,令他難堪。王姓男子出庭作證,九十年認識即告知武女他已經結婚且有子女,從未曾說他已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