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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 2010-06-17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 某公立醫院一名主任級女醫師,與同院一名男醫師發生婚外情,曾拍下性愛光碟,事後兩人結束感情,而為錢爭執,女醫師向法院聲請對男醫師薪水強制執行,男方擔心扣薪一事會讓婚外情曝光,傳簡訊告知女方,若事情鬧上法院,會被迫公開兩人性愛光碟,女醫生認為對方以性愛光碟威脅她,怒控男醫師恐嚇。但檢察官認為男醫師的簡訊只是「提醒」性愛光碟在法庭上公開的後果,不構成恐嚇罪,而予不起訴。不過,女醫師卻因控告男醫師恐嚇一事,讓婚外情曝光,被對方妻子捉到把柄控告通姦罪。 據了解,兩名醫師四、五年前,因在同一所醫院任職而認識,並進一步交往成為男女朋友,結果男方與別人結婚,但兩人私下仍暗通款曲。目前女醫師,在某公立醫院擔任職,男醫師則是某知名大型醫院住院醫師。 檢方調查時,男醫師坦承確有性愛光碟,提供光碟內容給檢方勘驗,證明性愛光碟是在女醫師同意下拍攝的。 男醫師辯稱,兩人的通姦行為,對名譽都有影響,他傳簡訊給女方,只是提醒若事端擴大,屆時當年的性愛光碟,就必須提供給檢察官、法官調查,他沒有恐嚇意圖。 檢方最後採信男醫師的說法,認為簡訊內容尚不構成恐嚇罪,因此將男方不起訴。